医学科普
发表者:吕帅洁 人已读
患者因为骨折、肿瘤等各种原因,在骨科进行钢板、螺钉、钢丝、克氏针和髓内钉/针等内固定手术后,很多患者会在术前、出院时和门诊复查时问我:“医生,这个内固定要不要拿出来?什么时候来拿?”
各部位骨折内固定示意图
大多数人认为,一旦骨折等愈合了,内固定物就“没用”了,而且内固定物材料在人体内总归是异物,所以内固定物还是应该取出来的。但是,内固定物到底取不取?什么时候取?这个就需要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而定。
一、要不要取?
1、有些内固定物要提早取出
主要是造成肢体功能障碍和对临近结构引起刺激的内固定物,如跨关节的内固定物、下胫腓联合内固定物等;
2、有些内固定物可以不取出
(1)上肢内固定物,AO认为上肢内固定物没有必要不推荐取出;
(2)年龄大且内固定物又无明显影响的患者;
(3)全身身体状况较差的患者,如果患有免疫缺陷疾病如艾滋病、严重肝炎等,或者局部循环障碍如糖尿病、周围动脉血栓形成、贴骨瘢痕等,一定要认真权衡内固定物取出的利弊;
(4)内固定物的位置,有些内固定物置于容易发生血管或神经损伤或再发骨折,可以不取;骨盆骨折内固定病人多无感觉而且取出较困难、创伤大,也可不必取出;
(5)下肢骨折一般要取内固定物,不过单个螺丝钉内固定或年老者也可不取。
3、有些内固定物必须取出:
(1)内固定物可能或存在污染/感染;
(2)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的内固定物,根据反应的强度决定是否取出;
(3)外固定架或克氏针,可能发生移位或针道感染,一般需要完全取出;
(4)还需要进一步手术治疗,如关节松解、神经松解、肌腱松解或瘢痕修整等,如果骨折已经完全愈合,可以一并取出内固定物。
二、什么时候取?
内固定物如果需要取出,取出时间一般不应过早。成人骨折建议术后1年左右拆除内固定,儿童骨折则在术后3-6月拆除为佳,而一些特殊固定(如克氏针、下胫腓韧带螺钉)则需更早拆除。对于考虑拆除内固定的患者来说,建议定期复查,听从医生安排。
AO推荐内固定物取出的时间:
本文是吕帅洁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发表于:202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