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方舟
主治医师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感染科
妊娠期孕妇乙肝抗病毒治疗
155人已读
血清 HBV DNA 高水平是母婴传播的高危因素,妊娠中后期如果 HBV DNA 定量> 2×105 IU/ml[182],建议在与患者充分沟通,在其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于妊娠第 24 ~ 28周开始抗病毒治疗,应用 TDF或替比夫定 [183-184]。应用TDF 时,母乳喂养不是禁忌证 [185-186]。免疫耐受期口服 NAs 的孕妇,可于产后即刻或服用1 ~ 3 个月后停药。停药后 17.2% ~ 62% 的患者可能发生肝炎活动,且多发生在 24 周内 [187-189],应加强产后监测。可于产后 4 ~ 6 周时复查肝脏生物化学指标及 HBV DNA,如肝脏生物化学指标正常,则每 3 个月复查 1 次至产后 6 个月,如果乙型肝炎活动,建议抗病毒治疗。
本文为转载文章,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