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形势下,血液病患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
与普通人群相比,血液病患者多数存在免疫功能受损,更易感染新冠病毒,且感染后重症率高、预后差。为了使这一特殊群体更好地通过接种疫苗获得最大可能的保护,避免成为群体免疫链条中的薄弱环节,中国康复医学会血液病康复专业委员会和中华医学会血液学分会发布了《成人血液病患者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中国专家共识(2022年版)》。对于血液病患者如何接种新冠疫苗,看看专家们如何建议?
1 总原则 疫苗接种
血液病患者对新冠疫苗的免疫应答总体低于健康人群,但多数情况下,疫苗接种产生的免疫应答对患者具有保护效力。在不影响原发病治疗、充分权衡风险效益、患者自愿和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应鼓励符合接种条件且无禁忌证的血液病患者接种疫苗,同时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及原发病的随访。血液病患者的家人、照护者及其他密切接触者,如无接种禁忌,均应接种疫苗。
2 接种建议
应接种患者:
△完成治疗1年以上且处于疾病完全缓解状态、病情稳定的血液肿瘤患者。
△与免疫紊乱或凝血障碍无关的非恶性血液病、且病情已控制的患者,如缺铁性贫血、巨幼细胞性贫血患者。
可接种患者:
✓完成治疗3个月以上、病情稳定的血液肿瘤患者。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3个月以上、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和细胞免疫治疗(如CAR-T)结束6个月以上,且中性粒细胞和淋巴细胞 计数恢复、原发病稳定的患者。
✓移植前或CAR-T细胞治疗前接种过疫苗的患者,移植或CAR-T细胞治疗6个月后需适时重新接种疫苗。
✓应用来那度胺或针对BCR-ABL的TKI单药维持治疗且病情控制的患者。
考虑优化接种时间:
△未治疗的新发惰性血液肿瘤患者,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可考虑先接种疫苗再启动抗肿瘤治疗。
△若血液肿瘤患者在治疗间歇期接种,应处于疾病稳定状态, 且外周血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及血小板计数≥50×10^9/L。
其他人群:
✓既往确诊过COVID-19的患者,治愈出院6个月后可接种单剂疫苗。
✓符合接种条件的血液病患者,均应适时进行疫苗加强接种。
✓正在参加临床试验的患者,可与发起单位或牵头专家讨论疫苗接种事宜。
3 建议不接种或暂缓接种患者:
Ⅰ、处于疾病进展期、病情未有效控制的患者。
Ⅱ、正在接受抗B细胞治疗如CD20单抗、CD19/CD3等双靶向药物或BTK抑制剂维持治疗或结束治疗不满6个月的患者。
Ⅲ、强化疗或免疫抑制剂(如ATG、阿伦单抗、钙调抑制剂、中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等)治疗中的患者。
Ⅳ、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血小板计数<50×109/L的患者。
V、免疫相关血细胞减少性疾病,如ITP、AIHA、AA等,病情未控制者不宜接种新冠疫苗,停用免疫抑制剂未满6个月的患者,接种新冠疫苗应谨慎。
Ⅵ、既往有HLH病史的患者或EB病毒活动性感染相关的血液病患者。
Ⅶ、有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病史或肥大细胞增多症病史的患者。
Ⅷ、血液病相关凝血功能障碍的患者。
Ⅸ、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3个月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CAR-T细胞治疗6个月内,或存在Ⅱ-Ⅳ度或难治性急性GVHD或广泛性慢性GVHD的患者。
X、存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描述的疫苗接种禁忌证的患者,例如,有疫苗或其成分过敏史,合并妊娠,合并严重慢性疾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合并神经精神疾病,正在发热,合并急性感染或合并急性心、肺、肝、肾功能异常的患者。
4 总结
本共识复习了COVID-19疫情暴发以来的相关文献、相关学术组织的推荐意见和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指南或专家建议,综合了共识编撰专家的临床经验和意见,以供血液病工作者及相关专业的医务人员参考。给出的建议考虑了疫苗潜在的不良反应,对原发血液病及其治疗的可能影响及现有的免疫应答有效性数据,实施时需将接种、暂缓接种或不接种的所有建议综合考虑,密切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疫情风险,充分评估接种疫苗的风险/获益。所引用的文献多数为回顾性观察,对不同的血液系统疾病的全面、高质量的循证医学证据尚待积累。随着血液病患者新冠疫苗接种相关数据的不断增加,本共识将会依据新的临床证据和国家防疫策略进行相应调整和修订。
参考文献:
《中国康复医学会血液病康复专业委员会,中华医学会血液学分会.成人血液病患者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中国专家共识(2022年版)[J].中华血液学杂志,2022,43(05):359-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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