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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卫东 三甲
任卫东 主任医师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内分泌科

儿童甲亢Graves病如何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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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甲亢Graves病如何诊治?

甲状腺功能亢进(甲亢)是一种以甲状腺合成和分泌甲状腺激素[甲状腺素(T4)和三碘甲腺原氨酸(T3)]增加为特征的病理状态。儿童甲亢病因以Graves病(GD)最常见,临床表现为甲状腺大、Graves’眼病(GO)(眼眶组织增生、眼球突出及眼睑挛缩)及全身多系统高代谢表现。

GD病的发病机制及诊断

GD的发病机制尚未明确,考虑由遗传因素决定的免疫易感性与环境因素(如吸烟、感染、应激和肠道微生物群)相互作用所致。GD与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如1型糖尿病、乳糜泻和白癜风的发生有一定相关性,约15%的患者一级亲属患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唐氏综合征患儿出现GD更为常见。

GD是以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TSHRAb)作为激动因子,刺激甲状腺分泌过多的甲状腺激素,导致的甲亢、GO和胫前黏液水肿的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

诊断标准为:

①高代谢症状(行为及注意力的改变、疲劳、焦虑、心悸、多汗、震颤、腹泻、体重下降等);

②查体甲状腺呈对称性肿大;

③彩色超声显示甲状腺增大、血流量增加,可呈高回声伴不均质回声;

④血生化检查示血清T4/游离T4(FT4)或T3/游离T3(FT3)升高、促甲状腺素(TSH)降低、TSHRAb升高。

此外,儿童GD可能伴有行为改变、学习成绩下降、生长及骨骼成熟加速等。

GD致甲亢的治疗

由于过多的甲状腺激素对多器官系统的不良影响,GD患儿需要及时治疗。总体原则为初始治疗首选抗甲状腺药物(ATD)治疗,当治疗失败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考虑根治性治疗[放射碘(RAI)或甲状腺手术],治疗和随访应根据患儿特征个体化。

儿童GD的ATD治疗

硫酰胺类[卡比马唑(CBZ)或其活性代谢产物甲巯咪唑(MMI)]作为甲状腺过氧化物酶的优先底物,在GD免疫调节中发挥有利作用,是治疗儿童GD的一线药物,目前CBZ在临床上已较少使用。

丙基硫氧嘧啶因有肝衰竭风险,儿童不宜使用的。ATD的初始剂量取决于体重、症状体征及生化指标的严重程度,一般为MMI 0.15~0.5 mg/kg,每日1次。

ATD 的治疗方法

ATD 治疗方法有剂量滴定(DT)法和阻断替代(BR)法,最近的一项RCT研究显示,DT和BR之间的治疗效果没有差异,但BR中的不良事件发生率更高。

(1)DT法:

根据甲亢严重程度给予不同初始剂量的ATD,待甲状腺激素恢复正常后降低ATD剂量以预防甲状腺功能减退。

轻中度甲亢(如FT4≤35 pmol/L或FT3≤12 pmol/L)起始剂量为MMI 0.15~0.3 mg/kg,每日1次,重度甲亢MMI 0.5 mg/kg,每日1次。

前3个月每月评估1次甲功,之后每2~3月评估1次,大多数患儿甲状腺激素在4~6周内恢复正常,然后根据甲功检查,将剂量减少25 %~50%(甲功正常或减退)或剂量不变(FT4或FT3仍高但TSH正常)或将剂量增加25%(仍有严重甲亢)。

4~6个月以内调药以甲状腺激素水平(而非TSH)为指导,4~6个月以后,以甲状腺激素水平和TSH为指导,治疗目标是甲状腺激素在正常范围,TSH在正常范围的上限。

如果ATD使用每日最低剂量(2.5~5 mg MMI)且TSHRAb正常,但TSH高于正常范围高限,表明患儿处于缓解期或甲状腺功能减退,可以停用ATD。

(2)BR法:

初始剂量为0.3~0.5 mg/kg,每日1次,MMI将阻断大多数患儿内源性甲状腺激素的释放,通常会导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当甲状腺激素水平恢复正常范围或甲状腺功能减退前(TSH降低,但FT4及FT3减低或处于正常范围下限),可根据年龄和体重给予左甲状腺素(LT4)替代剂量。

前3个月每月复查1次甲功,之后每2~3个月复查1次。如果治疗3~4个月后甲状腺激素水平仍高伴TSH降低,则将ATD剂量增加25%。

如果严重甲亢或甲状腺激素水平(尤其是FT3)不能预期下降,则可使用高剂量的ATD (MMI 1.0 mg/kg)。LT4替代治疗后,在FT4指导下每4~6周调整1次LT4剂量,直到达到稳定值。治疗目标是甲状腺激素及TSH均在正常范围内。

ATD的不良反应

10%~20%的GD患儿使用ATD后出现至少1种不良反应,大多数发生在前3个月,年龄越小发生率越高。

最常见的轻微不良反应是皮肤反应(瘙痒性皮疹和荨麻疹,约占10%),其他还有恶心、呕吐、发热、咽喉痛、血管炎、关节痛、肌痛、白细胞轻度减少、转氨酶轻度升高等,通常为短暂性。

如果患儿出现严重不良反应(0.002% ~0.003%) ,如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0.5×109/L(多发生在治疗的第1个月内)、皮疹起泡、 转氨酶水平升高至大于正常上限的3倍,应停用ATD。

ATD治疗后的缓解率和复发率

ATD治疗后的缓解率与多种因素相关,女性、年龄较大、甲状腺轻度肿大、甲状腺功能轻度异常、TSHRAb水平低、ATD治疗持续时间长的患儿缓解率高。TSHRAb滴度较高,可以预测低缓解率及高复发率。

复发通常发生在停药12个月以内,而且可能出现自身免疫性甲状腺功能减退,因此,停药后仍需随访。停药第1年每3~4个月复查1次甲状腺功能,第2年每6个月检查1次,以后每年检查1次,建议至少监测甲状腺功能10年。

儿童GD根治性治疗

当大剂量ATD[MMI≥1 mg/(kg·d)]治疗但仍有甲状腺毒性,或出现ATD治疗的严重AE,依从性差或延长ATD治疗未缓解时,可选择根治性治疗(RAI或手术治疗)。

RAI

RAI会破坏甲状腺细胞DNA,导致细胞凋亡和组织坏死,达到甲状腺完全消融,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复发和甲状腺癌的风险。口服RAI剂量可以采用200~800MBq的固定剂量,剂量通常与功能性消融率呈正相关,但最好采用个体化方案。

RAI前,应停用ATD 3~7天,RAI后数周到数月实现甲状腺功能减退,需终身LT4替代治疗。RAI的不良反应极为罕见,治疗后第1周可能出现甲状腺轻度压痛。

RAI禁忌证为妊娠(即RAI后6个月内怀孕)、母乳喂养年龄<5岁和活动性GO。相对禁忌证为年龄5~10岁、非活动性GO和严重甲状腺肿。

甲状腺切除术

甲状腺全切除术通过切除所有活动亢进的甲状腺组织,去除过量甲状腺激素的来源,立即治愈甲亢症,术后应尽快给予LT4终身替代治疗。甲状腺全切除术优于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可以降低甲亢复发的风险,且两者并发症无差异。

对于10岁以下、有甲状腺肿大的梗阻症状或结节性甲状腺肿及有RAI治疗(相对)禁忌证的患儿,甲状腺全切除术是首选的根治性治疗方案。

GD患儿在手术前应达到生化甲状腺功能正常,以降低麻醉和甲状腺危象的风险。ATD治疗应持续至手术当天。当ATD治疗无法使甲功正常时,可在术前1~2周内口服碘剂,使FT3正常化。患者在手术前应补充维生素D以降低术后一过性低钙血症的风险。

手术并发症,包括一过性低钙血症(22.2%)、永久性甲状旁腺功能减退伴低钙血症(2.5%)和喉返神经损伤(暂时性5.4%,永久性0.4%),术后发生感染、出血和瘢痕较罕见。

来源 MediEndo周讯

本文为转载文章,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任卫东
任卫东 主任医师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内分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