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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雄鹏 三甲
朱雄鹏 主任医师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医院 血液科

偶然发现的肺动脉栓塞:临床医生该怎么做?(二)

1420人已读

---来自第57届美国血液学年会的报告

翻译 朱雄鹏 审校

考虑1IPE患者栓子的位置

一项mete分析研究表明大部分IPE患者栓子累及中央肺动脉。回顾性比较住院病人IPESPE患者的栓塞部位,结果显示两组病例累及中央肺动脉的比例并无统计学差异。肿瘤IPE患者中接近半数患者栓子位于中央型肺动脉(包括主肺动脉、叶肺动脉)。栓子位于主肺动脉和叶肺动脉和更高的发病率及死亡率相关。mete分析研究表明,中央肺动脉受累的SPE患者,30天内死亡比为2.2495%可性区间,1.29-3.89)。同样,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能活动的肿瘤中央型IPE患者生存率明显下降,而ISSPE患者与无PE患者比较预后无统计学差异。中央肺动脉受累是PE患者初始评估的危险因素之一,也是初始治疗选择住院治疗的一项影响因素,但并不改变治疗的形式、药物剂量或治疗时程。

然而ISSPE患者是否需要接受紧急抗凝治疗并不确定。一项对有症状的ISSPE患者的回顾性研究表明,22例患者未治疗且随访3个月,未发生静脉血栓栓塞症(VTE)复发、出血或死亡。另一项研究表明,有临床症状的患者(单层螺旋CT排除PE),未接受抗凝治疗,随访3个月VTE复发率并无增加。单层螺旋CT检查时SSPE的漏诊率接近5%,作者认为漏诊的SSPE与临床无关。这些研究结果和肿瘤SSPE患者的预后相矛盾。Den Exter10比较有症状的肿瘤SSPE与中央型PE患者,3个月VTE复发率、出血率及死亡率无显著差异

中央型IPE患者需要接受系统性抗凝治疗,这是临床医师普遍推荐并广泛认可的观点。肿瘤ISSPE患者并多处动脉栓塞接受抗凝治疗可能获益,但需考虑治疗相关的出血风险及对生活质量的潜在影响。而且,孤立的和周围型IPE存在假阳性的极大可能。因此,临床医生需要增加手段进行评估,用于支持或反对抗凝治疗,尤其是针对ISSPE患者。这些方法包括PE相关症状或体征的判断、下肢静脉超声检测DVT(后续会讨论)。D-二聚体水平检测是筛查肿瘤/肿瘤患者PE的特异性不高但高灵敏性的指标,但并不是诊断肿瘤患者DVT的可靠指标。因此,D-二聚体阴性意味着CT检查的IPE的假阳性结果,或者无症状的ISSPE患者未并发DVT且并不需要抗凝治疗。

考虑2:患者是否具有PE的症状或体征

对具有血流动力学不稳体征的IPE患者,应该依据SPE进行紧急处理。如上所述,许多IPE患者事实上是有临床症状的,尤其是疲乏感,常被误认为是恶性肿瘤或其他合并症引起的。但我们的研究证实,肿瘤IPE患者包括ISSPE患者在内,存在临床症状预示着不良的生存率。国际血栓与止血学会(ISTH)推荐有血栓症状的肿瘤静脉血栓栓塞(VTE)患者需接受抗凝治疗。无症状独立的ISSPE患者(尤其是未合并DVT或癌症的患者)不接受抗凝治疗是安全的,但该类患者必须接受关于VTE症状和体征的教育,并且指导他们一旦这些症状出现必须立即接受医学救治。该指南还推荐具有VTE危险因素的患者尤其是恶性肿瘤患者,每1-2周重新评估,如果随访中出现PE相关的症状或体征,应该行CT肺动脉成像(CTPA)检查以确诊(图2)。

考虑3:有无合并DVT的证据

双下肢血管超声检查是检测血栓的方法之一,该方法无创,可用于周围型IPE患者是否接受抗凝治疗的判定标准。一旦证实存在DVT,必须立即接受抗凝治疗。有趣的是,该检查方法已部分用于对无DVT症状或体征的患者进行PE评估;但从未用于IPE患者的评估。Palla等研究中对19例门诊癌症IPE患者及对照组19例急诊科SPE患者进行常规双下肢血管超声检查,其中IPE患者DVT检出率31.6%SPE患者DVT检出率42.1%,高于之前的文献报道。住院IPE患者合并DVT比例明显高于SPE患者(分别为25%15.7%p=0.0333)

癌症患者尤其可能发生没有明确异常症状的静脉血栓栓塞症(VTE),包括内脏血管、中央静脉相关的VTE下肢深静脉血栓DVT)。对癌性患者应用CT扫描进行分期评估是检出IPE的重要手段,可能也会用于腹部血管、颈静脉和锁骨下静脉的扫描,但并不能及时检出上述静脉VTE。下肢血管超声是无创的评估下肢静脉血栓形成的主要手段之一。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在并发VTE风险中危组的无症状住院患者中,中央型DVT检出率达60%,周围型DVT检出率仅28.6%。但是,对于血管超声检测出合并DVTIPE患者,我们推荐接受抗凝治疗。

考虑4:患者是否存在并发VTE的危险因素尤其是可以逆转的或同时影响凝血或出血的危险因素

术后IPE高发,但可以预防。在机械通气的肺移植患者中,IPE可致肺功能下降0-20%,尸检显示PE比例多达27%。手术是癌症患者并发IPE的高危因素之一。不管是否存在临床症状,中央型IPE患者应该接受系统性抗凝治疗。但是,手术是可以逆转的危险因素,而且手术具有最低长期血栓复发风险。因此,针对有症状的中央型PE患者可给予抗凝治疗,疗程3-6月。癌症患者术后给予低分子肝素抗凝,并逐渐过渡至口服维生素K拮抗剂(新型口服抗凝剂)或单独应用低分子肝素(针对进展期癌症患者)治疗。但进展期的癌症术后IPE患者是否也具有低血栓复发率尚未明确。例如,已转移的肾癌患者接受肾脏肿块切除术,只要肿瘤仍进展,患者机体仍保持高凝状态。总的来说,进展期的癌症IPE患者应该考虑接受长期的抗凝治疗。Den Exter等比较癌症IPE患者和SPE患者VTE复发率发现,在癌症进展期终止抗凝治疗,两组复发率均达20%。目前关于此类患者抗凝时程仍存在争议,但须考虑长期抗凝治疗的风险/效益比。尤其是出血风险的评估,目前已有一预测模型用于华法林治疗相关出血风险的评估,尽管该模型在早期治疗评估中的效应有限。癌症患者给予达肝素钠治疗12月大出血发生率低于治疗1月出血率,显著低于治疗6月的出血率,同时,后6个月VTE复发率更高。口服抗凝药物在癌症VTE患者中的应用尚在研究中,没有作为常规推荐。

总结

IPE重要的临床诊断,和具有临床症状或体征的PE相关。癌症IPE患者,尤其是出现症状的,较无PE患者预后更差。推荐癌症并中央型IPE患者接受最低3-6月的抗凝治疗。尽管缺乏有力的数据证实,但我们仍建议存在VTE危险因素(如癌症进展)的患者接受长期的抗凝治疗并权衡出血风险。关于孤立性ISSPE患者是否需要接受抗凝治疗存在异议,有些研究者认为不建议抗凝治疗。我们建议如合并VDT肿瘤进展,3-6月短疗程的抗凝治疗是适宜的。

朱雄鹏
朱雄鹏 主任医师
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医院 血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