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晓俊
副主任医师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胰腺中心
重症急性胰腺炎的后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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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综合治疗技术的发展和疾病早期的主动干预,使得SAP病人早期病死率己较先前有所减低。但SAP 病人后期病死率仍居高不下,其原因在于近半数病人可于疾病后期合并感染性胰腺坏死、出血、肠瘘等并发症,由此构成了第二次“死亡高峰”。当SAP进入感染期或出现并发症时,外科干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关键在于外科时机及方式的掌控。SAP并发感染的外科干预时机虽难一致,但却有基本理念与原则可供遵循,即“3D”原则:Delay,外科干预时机应延迟至 SAP 发病后 4 周左右;Drain,以引流减压为主;Debride,若引流效果不佳,则施行坏死组织清除术[7]。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胰腺中心自2017年起,遵循3D原则,“delay,drain,debride”,结合升阶梯治疗原则。外科干预时机尽量延迟至 SAP 发病后 4 周左右。外科干预以引流为首选,首先在CT或B超引导下行胰周包裹性积液穿刺引流,并且逐步更换较粗口径的引流管(8F-16F)。若引流效果不佳,坏死感染的症状及体征控制不显著,则行经后腹膜途径坏死感染区域清创引流术,术后持续冲洗,并定期造影调整引流管位置。若后腹膜途径效果不佳,则果断改为开腹清创引流术。我中心经过穿刺引流-后腹膜清创引流-开腹清创引流术的升阶梯引流措施治疗SAP伴有后期并发症的患者共20余例,无死亡病例,获得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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