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骨肉瘤简介3——四肢骨肉瘤的保肢治疗策略
目前,大约90%的骨肉瘤患者可接受保肢治疗。保肢适应证(要求)为:①ⅡA期肿瘤、②化疗有效的ⅡB期肿瘤、③重要血管神经束未受累、④软组织覆盖完好、⑤预计保留肢体功能优于义肢。
远隔转移不是保肢的绝对禁忌证,因此对于Ⅲ期肿瘤,也可以进行保肢治疗,甚至可以行姑息性保肢治疗。但是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化疗反应好仍然是保肢治疗的前提。
保肢手术包括肿瘤切除和功能重建两个步骤。在对骨肉瘤的治疗上也要满足肿瘤学及骨科学两方面的要求,即①完整彻底切除肿瘤(R0切除)和②重建因切除肿瘤所造成的股骨肌肉系统功能病损(骨及软组织的重建)。但“肿瘤的完整彻底切除是重建的首要前提”,只有能够生存, 才谈得到生活质量和肢体功能好坏。
保肢手术的重建方法包括骨重建与软组织重建。骨重建即重建支撑及关节功能,软组织重建则修复动力、提供良好覆盖。
目前临床上可供选择的重建方法有:
①肿瘤型人工假体(或肿瘤型3D打印假体),可以提供足够的稳定性和强度,允许早期负重行走。目前组配式假体功能良好,易于操作,但人工假体最主要的问题仍 然是松动、感染和机械性损坏。
②异体骨关节移植,其最大优点是可以提供关节表面、韧带和肌腱 附丽,但缺点是并发症的发生率高(高达40%~50%)。
③ 人工假体-异体骨复合体(APC),一般认为可以结合 人工假体和异体骨两者的特点,肢体功能恢复快,但 同样也结合两种重建方式的缺点。
④游离的带血管蒂腓骨或髂骨移植。
⑤瘤段灭活再植术。
⑥可延长式人工假体,适宜儿童患者,须定期实行延长手术。
各种外科治疗方法都各有利弊,要遵循个体化评估和制定治疗方案。不管采取何种手术方法,外科手术切除的原则仍然是以最大限度上减少局部复发为首要目标,其次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功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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