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准妈妈怎样安全使用精神类药物?
准妈妈使用精神类药物是否安全?必须用,如何使用呢?
孕妇或有生育计划的女性作为特殊人群患有精神障碍时,总会担心精神药物是否对胎儿有发育影响,因此如何合理选择药物制定方案十分重要。由FDA(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全球药物审查最严格的机构之一)最新颁布的妊娠药物分级(共分五级:A、B、C、D、X级),供临床选择孕期安全用药参考。

抗精神病药物
抗精神病药除氯氮平为B级,其他均为C级。大多数相关研究显示,与普通人群相比,产前暴露于第一代和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并不增加严重的婴儿生理畸形的发病风险。但孕晚期(28周后)长时间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可能导致新生儿出现撤药综合症。

对有精神分裂症病史的患者,特别是反复发作病史的患者,怀孕后和怀孕期间最好是维持抗精神病药物治疗,避免因病情复发而使用高剂量或多种药物,达到降低胎儿暴露的风险,但孕晚期可适当减少剂量。精神病症状严重如有冲动暴力、自杀、慢性衰退的患者不建议妊娠,精神分裂症可能存在遗传倾向性,但也不排除有些患者子女正常的可能。病情比较平稳的患者,精神病症状基本消失且稳定2年以上,可停药妊娠,但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精神病症状。

抗抑郁药物
绝大多数抗抑郁药为C级,安非他酮和马普替林为B级,而米帕明、去甲替林和帕罗西汀为D级。大约10%妊娠期女性会发生抑郁障碍,另外16%会出现自限性的抑郁反应。既往有抑郁发作病史的女性,在怀孕后的发病风险会更高,因此孕妇可能需要合理的药物治疗。

在临床上,孕妇的抗抑郁药物使用以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最为常见,早孕期SSRIs类暴露的致畸性风险极低或没有,如舍曲林的胎盘通透性可能是最低的,而帕罗西汀的安全性可能相对较低,可能与心脏畸形有关联,尤其是使用高剂量和早孕期暴露。三环类抗抑郁药物的致畸风险一般认为很低,围生期(孕后28周至产后42天)暴露该药物的新生儿可能出现一些撤药症状,以及低血糖、黄疸病或呼吸系统疾病等。而选择性5-羟色胺及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如文拉法辛和度洛西汀可能引起子痫前期。

对于轻中度抑郁发作的孕妇可首选通过心理治疗、物理治疗这两种方式改善病情,治疗效果不佳时再考虑药物治疗。正在使用抗抑郁药物或复发风险较高的患者,在怀孕或怀孕期间最好是维持药物治疗,其中可作为首选药物如氟西汀、文拉法辛、米氮平、舍曲林,以及阿米替林、米帕明、去甲替林等三环类药物。妊娠期使用抗抑郁药物如半衰期短的帕罗西汀和文拉法辛,新生儿出现撤药症状,如激惹或惊厥,可继续母乳喂养,后逐渐改母乳加奶粉混合喂养,可有助于降低撤药反应。
心境稳定剂
主要的心境稳定剂如锂盐、丙戊酸盐和卡马西平均为D级,而拉莫三嗪、奥卡西平为C级。其中,丙戊酸盐和卡马西平存在一定的致畸性,致畸风险是普通人群的2~3倍,其中以先天性心脏缺损和面裂最常见。妊娠期使用锂盐可能增加早产风险,也存在致畸风险。在几类常用精神药物中,致畸风险由高到低是丙戊酸盐、卡马西平、锂盐、拉莫三嗪、抗精神病药和抗抑郁药物。因此,患有双相情感障碍的孕妇可首选可作为心境稳定药的抗精神病药物,锂盐和其他心境稳定剂只有在综合权衡利弊的前提下,确有必要时谨慎使用。

抗焦虑、助眠药
苯二氮类(BZD)药物中,艾司唑仑、氟西泮、三唑仑、夸西泮、羟基西泮为X 级,阿普唑仑、氯硝西泮、地西泮、劳拉西泮、奥沙西泮、咪达唑仑为D 级;非BZD 抗焦虑药如唑吡坦、扎来普隆、佐匹克隆为C级,仅丁螺环酮为B级。对于部分急性焦虑和失眠的孕妇,在权衡利弊基础上,可以较低剂量、短期使用,但在孕晚期特别是临近分娩前,应避免使用。对于部分严重的慢性焦虑特别是合并抑郁症状的患者,可选择适当的抗抑郁药物治疗,并在孕期进行长期的心理治疗。
结语
药物导致胎儿的畸形,在其他致畸因素中只占很小的比例,约占胎儿畸形总数的5%左右。目前临床上多数精神科药物没有发现对妊娠有确切影响的证据(少数D级X级类药物除外),但是不能排除精神科药物对妊娠的不良影响,因此,在原则上不主张妊娠期使用精神药物。但部分患者在怀孕之后,如果不服用精神科药物,可能出现疾病的复发,也会增加胎儿安全风险,因此怀孕之后或有生育计划的患者及其家属需要到专科医院多咨询专业医生的建议,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总体获益-风险分析,权衡利弊之后综合决定药物的使用。最后,希望所有准妈妈都育有健康宝宝。(余丽娟,胡茂荣)

参考文献
汪志良. 常用精神药物在孕期的临床应用及其安全性[J]. 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2013,11:685-687.
《精神病学(第六版)》,人民卫生出版社,主编沈渔邨
《精神病学(第8版)》,人民卫生出版社,主编郝伟、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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