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强
副主任医师
北京康复医院
骨科中心
痛风患者起始降尿酸药物治疗的时机及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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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风患者出现下列情况时起始降尿酸药物治疗:
血尿酸水平≥480 μmol/L
血尿酸≥420 μmol/L且合并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起始降尿酸药物治疗:痛风发作次数≥2次/年、痛风石、慢性痛风性关节炎、肾结石、慢性肾脏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脑卒中、缺血性心脏病、心力衰竭和发病年龄<40岁(2B)
建议痛风急性发作完全缓解后2~4周开始降尿酸药物治疗,正在服用降尿酸药物的痛风急性发作患者,不建议停用降尿酸药物。
无症状高尿酸血症患者起始降尿酸药物治疗的控制目标
建议痛风患者控制血尿酸<360 μmol/L
合并上述情况之一时,控制血尿酸水平<300 μmol/L(2B);不建议将血尿酸长期控制在<180 μmol/(2B)。
摘自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学分会《中国高尿酸血症与痛风诊疗指南(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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