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同抗凝药物的桥接治疗
肝素、低分子量肝素→华法林
华法林半衰期约 36~42 h,给药 5~7 d 后疗效稳定。低分子肝素的血浆半衰期约为3~7小时。
启用华法林前,常需与低分子肝素联合,低分子肝素序贯 2~3 d 后测定 INR,INR 稳定在目标值并持续24 h 后停用低分子肝素,继续华法林治疗。
华法林→肝素、低分子量肝素
一般在停用华法林后第 2 天过渡至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
华法林→新型口服抗凝药(NOAC)
1. 当 INR<2.0 时,立即开始NOAC 治疗;
2. 当 INR 为 2.0~2.5 时,可于第 2 天开始 NOAC 治疗;
3. 如果 INR>2.5,根据 INR 的实际值和华法林的半衰期(36~42 h)估计 INR 降到 2.5 以下所需时间,并根据再次测定的 INR 值决定 NOAC开始治疗的时间。
新型口服抗凝药(NOAC)→华法林
口服华法林需等待 5~7 d,INR 才能达到目标治疗范围,并且个体差异较大。华法林应与 NOAC 重叠使用一段时间,直到INR 达到目标范围,才停用 NOAC。
不推荐给予华法林负荷剂量。
NOAC,特别是Ⅹa 因子抑制剂可能对 INR 值有一定影响。因此,应在下一次 NOAC 服用前测 INR。
已停用 NOAC 单独使用华法林时应在停用 NOAC 24 h 后再测 1 次 INR,以保证华法林单独使用的抗凝强度已达到目标范围。
新型口服抗凝药(NOAC)→肝素、低分子量肝素
停用 NOAC 后,在原计划下一次使用 NOAC 时,即可开始使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
肝素、低分子量肝素→新型口服抗凝药(NOAC)
静脉停用肝素后即可开始 NOAC 治疗。因肝素半衰期较短(2 h左右),合并肾功能衰竭时肝素清除时间将延长。对已使用低分子肝素者,可在预期下次使用低分子肝素的时间开始 NOAC 治疗。
文章仅供参考,具体诊疗方案应根据患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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